网站首页
|
法律咨询
|
业务范围
|
法律课堂
|
法律法规
|

范文库

|
案例库
|
我的博客
就职律所 | 留言板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 资料下载 | 保留栏目 | 保留栏目 | 保留栏目
法律咨询论坛 | 法律课堂 | 范文大全 | 精典案例

有什么可以帮您?

 
会员注册
用户名
密码
(忘记密码 帮助)
 
 
最新注册会员

 

 
复议申请书

 

  (一)文书制作基本知识

  复议申请书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行政案件的诉讼参与人或其他人,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人民法院在诉讼过程中作出的决定或裁定,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的法律文书。其作用是使人民法院通过复议审查,维持正确的决定或裁定,变更错误的决定或裁定,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使有关案件的审理得以公正、顺利进行。复议申请书的提出,必须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决定和裁定,只有法律明确规定可以申请复议的,才可以提出复议申请书。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民事案件、行政案件的诉讼参与人或其他人,对人民法院关于申请回避的决定,对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人罚款或拘留的决定,对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的裁定,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人民法院关于回避的决定,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的裁定、罚款和拘留的决定不停止执行;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工作。复议申请书,向作出决定或裁定的人民法院或其上

 

一级人民法院提出。其中对回避决定及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而提出复议的,向作出决定、裁定的人民法院提出。对罚款、拘留决定不服的,向作出决定的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人民法院对复议申请书作出决定,并通知申请人,申请正确的变更原决定或裁定,申请无理的予以驳回。

  (二)写作内容和方法

  1、首部

  (1)标题。居中写明:“复议申请书”。(2)申请人基本情况。同其他申请书相同。(3)案由和请求事项:写明案件名称、法院所作决定或裁定的名称、文号,明确提出对此决定或裁定不服,请求人民法院变更原决定或裁定。

  2、正文

 

  (1)事实与理由:写明法院所作决定或裁定的错误,提出正确的事实和依据,阐明应该变更原决定或裁定的理由和法律依据。可以就原决定或裁定中的错误,提出能证明其错误的事实、证据和法律来论证申请的正确,以此来证明原决定或裁定是错误的。还可以两种方法结合使用。(2)证据材料。

  3、尾部

  (1)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称。(2)申请人签名或盖章。(3)申请时间。

  (三)格式

          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申请人为公民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住所地。

    

  请求事项:_________________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附:证据及材料。

注: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基本情况项目及签署方法同于其他申请书。

  

  (四)实例与评析

  【实例】

           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XX市XX商业大厦。

  住所地:XX市XX路XX号。

  法定代表人:程XX,职务:经理

  请求事项:

  申请人因诉XX市XX贸易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不服XX市XX区人民法院“驳回申请人申请本案审判员龚XX回避的决定”,现提出复议申请,请求法院依法复议,变更原决定。

  

  事实与理由:

  原决定认定事实与实际情况不符。

  原决定认为:“XX贸易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孙XX与龚XX原是同事,但二人并无特殊关系,因此,申请龚XX回避的理由不足。”这不符合事实。

  实际情况是,孙XX与龚XX曾共事近十年,关系一直密切,这在他们原所在单位是人所共知的事实。后孙XX到XX贸易公司工作,正是由于龚XX的介绍。龚XX调入你院后,孙XX和龚XX联系密切,孙XX经常出入你院,这也是有目共睹的事实。所以说,龚XX和孙XX确实有特殊关系,而且,他与本案被告XX贸易公司也有关系。

  正是基于以上事实,申请人认为龚XX与孙XX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本案的公正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45条的规定,提出龚XX应当回避的

  

申请。原决定驳回申请人的申请是错误的。请求人民法院进行复议,依法变更原决定。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市XX商业大厦(盖章)

           法定代表人:程XX(签名)

              1996年2月14日

附:证人王XX,原贸易公司人事科职员,现住XX市XX路XX号。

  【评析】

 

  这份复议申请书写得较好,能针对原决定认定的“二人并无特殊关系”举出多项事实加以驳辩,从历史写到现实,说明二人“确有特殊关系”,事实和理由都比较充分;如能提供有关的证据就更好了。但申请书中“他与本案被告XX贸易公司也有关系”,一句不具体,不明确,无凭无据,显得苍白,反倒节外生枝。

 

 

共 8 页 当前第 1第一页 上一页 下一页 最后一页 转到第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 |
友情链接
 

 

 


声明: 本网站版权归程治国律师所有,本站所刊的资料、新闻、文章等信息未经本站或其作者授权, 禁止使用或建立镜像。如需转载, 须注明来源程治国律师网, 违者必究!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大桥路8号尚都国际中心908室 邮编:100020 Tel:86-010-58700766 Email:czgls@163.com msn:czgls@hotmail.com QQ:9111998
京ICP备07009348号
51Y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