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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自诉案件反诉状

 

  (一)文书制作基本知识

  刑事反诉是刑事自诉案件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对案件自诉人提起的反诉。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73条的规定: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对自诉人提反诉。反诉适用自诉的规定。刑事自诉案件反诉状,是刑事自诉案件被告人为了追究被反诉人即自诉人的刑事责任,向本诉人民法院递交的书面请求。反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反诉的对象必须是本案的自诉人,反诉的内容必须是与本案有关的犯罪行为,反诉的案件必须是属于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

  (二)写作内容和方法

  刑事自诉案件反诉状与刑事自诉状的格式一样,也由首部、正文、尾部及附项组成。

  1、首部

  

  (1)标题。居中写明:“刑事自诉案件反诉状”。(2)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依次写明反诉人(本诉被告人)和被反诉人(本诉自诉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或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反诉人与被反诉人为法人的则应写明单位的全称和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和职务。反诉人、被反诉人为二人或二人以上的应一一写明。如果反诉人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则应写明诉讼代理人的姓名、所在单位或律师事务所的名称。(3)反诉请求。反诉的诉讼请求与本诉是基于同一事实或同一法律关系,反诉应以本诉为前提,不能超出本诉的范围,即针对本诉,向本诉人民法院提出相反的独立的反诉请求,以达到抵消本诉并追究被反诉人的刑事责任的目的,写作中要写明具体的请求事项,即提了追究被反诉人的具体刑事责任。如果同案被反诉人为二人或二人以上的,反诉人要求人民法院追究不同的刑事责任,应逐人逐项写明。

  2、正文

  正文写事实和理由。(1)事实部分应写明被反诉

 

人实施犯罪的时间、地点、动机、目的、手段、情节和危害后果,即被反诉人所实施的犯罪行为给反诉人造成的损失和危害,是反诉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依据。(2)理由部分应针对被反诉人犯罪的事实,根据有关法条进行论证,分析其行为目的性质,涉及的罪名及处理的请求。(3)写明证据的种类、名称、数量及证人姓名和住址等。

  3、尾部

  (1)致送反诉状的人民法院名称。(2)反诉人签名。律师代写的,在下一行写明代书人的姓名和所在律师事务所名称。(3)反诉状的时间。

  4、附项

  反诉状副本的份数和证据材料的份数。

  (三)格式

  

        刑事自诉案件反诉状

  反诉人(本诉被告人):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

  被反诉人(本诉自诉人):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等基本情况。

  反诉请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事实与理由:

  被反诉人的罪行事实发生的时间、地点、侵犯客体等具体事实要素,阐明被反诉人罪行的性质及法律依据。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如证据、证人在事实部分已经写明,此处只需点明名称、证人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人民法院 

  

               反诉人:

               代书人:

                 年  月  日

附:本反诉状副本___份

  (四)实例与评析

  【实例】

         刑事反诉状

  反诉人:赵XX,男,35岁,汉族,XX省XX市人,XXX厂汽车司机,住本市XX区XX胡同X号。

  被反诉人:于XX,女,33岁,汉族,XX省XX县人

  

,XXXX公司汽车司机。

  案由:诬告陷害。

  反诉请求:恳请人民法院调查核实,依法判处于XX犯有诬告陷害罪。

  事实与理由:

  我与于XX于1987年经人介绍婚姻。最初几年她在服装厂当工人,我在工厂开汽车,虽然都很忙、很累,但感情很好并生有一女,现已上小学二年级。后来,她因厂子不景气,于1995年也学会了开汽车,并调到XX公司为其老板XXX开小车。此后,虽时时有关于于XX和XXX的关系暧昧的种种传闻,我始终也没跟她吵闹过,更没有打过她,只是对她时不时提醒而已。根本谈不上“经常非打即骂”。

  1996年以来,于XX经常很晚甚至半夜才回家,并几

 

次用半开玩笑的口气说:“我挺欣赏婚外恋的”。终于在12月30日晚对我说:“新的一年里,咱们不要凑合了,咱们分手吧。”我和我的父母住在一个院里,父母年事已高,他们的观念自然也就比较保守,我不愿他们为我的事而生气、担忧;所以,从那以后,我和于XX经常吵架是真,但没有动过手,而且每次都是我以我的不再言语来平息事态。后来,于XX对我说:“我下决心了,先分居,到时候,你不离法院也判离。”她就搬到了家里贮藏杂物的小棚子里去住了。我劝她,她还不听。我考虑到天气尚冷,就给她在小棚子里安了一个火炉子。当时,于XX既不帮忙,也不阻拦,只是在院里大嚷大叫:“你们都看看啊,是赵XX把我赶出来了,他不让我住房子里,我怎么跟他过呀。”其实,那以后于XX基本上没在小棚子里住。据说,有时在公司住,有时跟XXX一起不知去向。就是我“长期不让她走进家门”的真相。

  今年3月5日半夜,我听到门外有汽车声。接着,于XX和XXX一起来到我家。XXX对我说:“咱俩比一比,我哪儿不比你强,于XX跟了你,也真够可惜的,你放她

 

一码,我会对她好的,也不会亏了你的。”扔下这些话,就自己开车走了。这时,我才彻底明白于XX为XXX开车是假,当姘妇是真。我质问于XX,她冷冷地说:“你认真考虑XXX的意见吧。”我气极了,打了她一个耳光—这是我唯一一次打了她。后来,于XX夺门而出,我没有追出去,更没有将她拖回继续打她。至于于XX全身多处皮肉伤,据说是于XX跑到XXX家中去找XXX,XXX的老婆知道这一事态后,第二天找了人在XX公司打的。关于当天半夜的事情,同院邻居马XX、张XX均可以证明大致情节(我与于XX、XXX在屋中的对话,马XX不曾听到)。至于于XX诉我将其“肾脏打坏,至今尿血”一节,据我所知,当年,她在服装厂当工人时就因终日坐在缝纫机前工作,有尿血的症状;除了一个耳光之外,我没有打她别处,不能负此责任,是不是XXX老婆带人打的,我因不了解情况不能乱说。

  我和我的父母同住一个院,因此我的家门是不上锁的,说于XX也有我家门的钥匙,3月5日以后,于XX回到XX胡同X号来过,有时是进屋拿她的东西,有时是象征性地到小棚子里去呆一会,根本没有“长期居住”,

 

更没有因此而“病情恶化”。

  现在于XX“恶人先告状”,诉我虐待家庭成员罪,并到处宣扬我因此要去蹲大狱,为此我父亲一急,中风不语,我小孩的学习成绩急剧下降,我也因侍奉父亲事假过多被列为编外。这都是于XX诬陷的严重后果。为此,我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43条的规定,提起反诉,请予合并审理。

  此致

XX区人民法院

            反诉人:赵XX

              199X年X月X日

附:1、本反诉状副本1份。

 

  2、马XX、张XX证言2份。

  【评析】

  这份刑事自诉案件反诉状的特点,一是叙述为主,从自诉状中所涉及的事实入手,揭露事实真相;二是叙中有驳,对自诉状中的几点主张,一一加以驳斥;三是驳中有立,即在驳斥自诉人主张的行文中将自诉人的诬告陷害行为叙述清楚。全篇以退为进,有驳有立,提出反诉,顺理成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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