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书制作基本知识
民事起诉状,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认为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生争议时,向人民法院提出的要求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公正裁判的书面诉讼请求。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起诉状是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案件的依据。人民法院对符合上述规定的起诉,必须受理,否则,将不予受理。代理民事案件或代书民事起诉状,如遇不符合上述规定者,应针对其案情,告知通过其他途径解决。如属于行政诉讼的,应告知当事人依照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起诉;属于请求再审的,应告知当事人向告申庭提出请求;属于应由仲裁机构进行仲裁的,应告知当事人到协商确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属于应由行政部门处理的争议,应告知当事人向有关部门申请解决;或因其他情节,人 民法院不予受理或在一定期限内不予受理的,亦应明确告知当事人。
(二)写作内容和方法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10条规定:起诉状应记明下列事项:(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二)诉讼请求和所依据的事实与理由;(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民事起诉状内容包括:
1、首部
(1)标题。居中写明:“民事起诉状”。(2)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分别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如果同案原告为二人以上,应一一写明。如果同案被告有二人以上,应按责任大小的顺序写明。如果原告或被告系无诉讼行为能力人,应在其项后写明法定代理人的姓名、性别、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及其与原告或被告的关系。如果被告是法人,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其名称和住所,以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和职务。如果有第三人,应写明第三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等。如果第三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写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和住所,以及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和职务。如果原告委托律师代理诉讼,应在其项后或者法定代理人项后写明代理律师姓名及代理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名称。(3)案由。(4)诉讼请求。写明原告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解决的有关民事权益争议的问题,即诉讼标的。依确认之诉、变更之诉和给付之诉的不同请求,具体写出。
2、正文
(1)事实部分。应写明原告、被告民事法律关系存在事实,以及双方发生民事权益争议的时间、地点、原因、经过、情节和后果。一般应以时间顺序,既要如实地写明案情,又要重点详述被告侵权的行为后果。(2)理由部分。要根据案情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阐明原告对本案的性质、被告的责任以及如何解决纠纷的看法。(3)证据。写明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能够证明案情的证据的名称、件数或证据线索,并写明证据来源。有证人的,应写明证人的姓名和住址。
3、尾部
(1)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称。(2)原告签名,如果是法人应加盖公章。如果仅委托律师为原告代书起诉状,可在诉状的最后写上代书律师的姓名及代书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名称。(3)起诉时间。
4、附项
(1)本诉状副本份数,诉状副本份数应按被告(含第三人)的人数提交。(2)其他有关证据及证明材料。
(三)格式
民事起诉状(1)
(公民提起民事诉讼用)
原告:_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_
案由:______
诉讼请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人民法院
起诉人:
年 月 日
附:本诉状副本___份。
注:本诉状格式亦可适用于公民提起经济诉讼。
民事起诉状(2)
(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民事诉讼用)
原告名称: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 职务:
电话:
企业性质: 工商登记核准号:
经营范围和方式:
开户银行: 账号:
被告名称: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 职务:
电话:
案由:___________
诉讼请求:_________________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人民法院
起诉人:
年 月 日
附:本诉状副本__份。
(四)实例与评析
【实例】
民事起诉状
原告:中国XX银行XX支行
住所:北京XX区XX路号
负责人:XXX 职务:支行长
电话:XXXX 邮政编码:XXXX
被告:北京XX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XX区XX路XX号
法定代表人:XXX
电话:XXXX 邮政编码:XXXX
被告:北京市XX饭店
住所:北京XX区XX大街XX号
法定代表人:XXX
电话:XXXX 邮政编码:XXXX
案由:借款合同纠纷
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判令第一被告承担返还本金150万元及其利息202,044.00元(此利息暂计至1997年6月20日是);
2、请求法院判令第二被告对以上两项承担连带责任;
3、请求法院判令两被告共同承担本案诉讼费、律师代理费。
事实与理由:
1995年9月12日,第一被告北京XX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XX公司”)与原告中国XX支付(以下称“XX支行”)签订《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编号:95年工流字第43095107号),借款金额:150万元,利率为月息10.08‰,期限半年,即自1995年9月13日起至1996年3月12日止。第二被告北京市XX饭店(以下称“XX饭店”)为此提供担保,并于同日签订《保证合同》(编号:95年工流字第43095107号),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1995年9月13日是,XX支行如期发放《核定贷款指标通知》,并于次日将150万元划至XX公司账户。合同期限届满后,借款人并未履行其到期归还本金及利息的义务,XX支行数次催款,未果。
鉴于上述事实,原告认为,借款合同一经成立,即具法律约束力,借贷双方应严格遵守。XX公司有责任偿还这XX支行贷款本金及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XX饭店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根据《经济合同法》第5、15、40条及《担保法》第18、21条,特诉请人民法院判允前列诉讼请求。
证据:
1、《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一份
2、《保证合同》一份
3、《贷款转存凭证》一份
4、《核定贷款指标通知》一份
5、《到期(逾期)贷款催收通知书》三份
此致
北京市XX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中国XX支行
负责人:XXX
一九九X年X月X日
【评析】
这是法人之间的一起经济合同纠纷案。该起诉书项目齐全,层次清楚,结构完整,符合规范。正文部分,先引述合同内容,再陈述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行为,突出了被告的侵权行为,最后阐述起诉理由。言简意赅,短小有力。